招 标 文 件
项目名称: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
招标单位:眉山市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招标时间: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
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项目:
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。
二、项目地址:
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米乐官方网页版御锦御苑12#楼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机电设备经营范围及安装资质。
2、近2年内在四川、重庆范围内完成同等规模工程3个以上。
3、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,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。
三、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
1、报价要求:
(1)设备选用“海尔”、“美的”、“格力”或同档次品牌。
(2)依据甲方提供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中央空调设计方案,乙方各自选用品牌,合理配置冷量/热量和选择机型,自拟报价清单。允许投标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对方案进行合理优化
(3)报价清单设备和安装分别列表,单独汇总。设备要求提供全额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安装(含人工及辅材等)要求提供全额9%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(4)允许设备和安装用不同单位联合投标。
2、付款方式:
(1)合同完善,施工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10000.00元。
(2)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应结算总金额的97%;
(3)质保金:应结算总金额的3%为质保金,质保2年,到期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在招标时间内,凭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领取招标文件。
联系:范梦媛13540181046 贾科18782674017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1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: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。
2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米乐官方网页版御锦项目办公室(李密大道二段98号)
3、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:范梦媛13540181046 贾科18782674017
4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眉山市瑞源房地产开发限公司
2021年4月23日
投标须知
序号 | 条 款 名 称 | 编 列 内 容 |
1 | 招标人 | 名 称:眉山市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: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米乐官方网页版御锦御苑12#楼。 |
2 | 招标内容 | 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。 |
3 | 工期要求 | 暂定工期:2021年 4月 28日至6月10日。 具体时间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。 |
4 | 质量要求 |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、规范要求。 |
5 | 投标人资格 | 1、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机电设备经营范围及安装资质。 2、近2年内在四川、重庆范围内完成同等规模工程3个以上。(提供合同复印件盖章) 3、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,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。 |
6 | 踏勘现场 |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联系人:林默13982211681 |
7 | 招标答疑 | 投标单位可在4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。 招标单位将统一进行回复。招标答疑专用邮箱:1160120568@qq.com |
8 | 招标文件的构成 | 1、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2、附件一:对应暖通设计方案 3、附件二: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模板 |
9 | 投标时间 |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10时 |
10 | 投标文件份数 | 正副本各一份;投标文件U盘电子档一份。 |
11 |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| RMB10000.00元;大写:壹万元整;(打款凭据粘贴于投标文件袋背面 打款账户:眉山市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 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彭山区支行 账 号:22-415201040015201 交纳方式:投标单位必须在递交标书之前,以转账方式交纳(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。) |
12 | 投标有效期 | 20日历天(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) |
13 | 封面要求 | 封面标题: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:眉山市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:注明单位名称 投标时间:2021年4月27日10:00 |
14 |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| 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二段98号项目办公室。 |
15 | 报价要求 | 1、设备选用“海尔”、“美的”、“格力”或同档次品牌。 2、依据甲方提供彭山亲乐居康养中心中央空调设计方案,乙方各自选用品牌,合理配置冷量/热量和选择机型,自拟报价清单。允许投标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对方案进行合理优化 3、报价清单设备和安装分别列表,单独汇总。设备要求提供全额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安装(含人工及辅材等)要求提供全额9%增值税专用发票。 4、允许设备和安装用不同单位联合投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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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付款方式 | (1)合同完善,施工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10000.00元。 (2)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应结算总金额的97%; (3)应结算总金额的3%为质保金,质保2年,到期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。 |
17 | 开标时间 | 2021年4月27日10时(投标单位参与现场开标) |
18 | 开标地点 | 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二段98号项目办公室。 |
19 | 评标原则 | 合理低价中标 |
20 |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|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带回(不拆封),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 |
授权委托书
本授权委托书声明: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,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,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。
代理人无转委托权,特此委托。
代理人: 性别: 年龄:
身份证号码: 职务:
投标人:
法定代表人:
授权委托日期: 年 月 日